第八十八回辞爵禄亲王乞骸骨 争统绪主事效史鱼
质讯。乃蒙我先皇帝典赐矜全,既免臣于以斩而死,复免臣于以囚而死,又复免臣于以传讯而触忌触怒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则今日罪臣未尽之余年,皆我先皇帝数年前所赐也。乃天崩地折,忽遭十三年十二月初五之变,即日钦奉两宫皇太后懿旨:大行皇帝龙驭上宾,未有储贰。不得已,以醇亲王之子承继文宗显皇帝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特谕。罪臣涕泣跪诵,反复思维,以为两宫皇太后一误再误,为文宗显皇帝立子,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既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则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统,乃奉我两宫皇太后之命,受之于文宗显皇帝,非受之于我大行皇帝也。而将来大统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归之承继之子,即谓懿旨内既有承继为嗣一语,则大统之仍归继子,自不待言。罪臣窃以为然。自古拥立推戴之际,为臣子所难言。
我朝二百余年,祖宗家法,予以传子,骨肉之间,万世应无间然。况醇亲王公忠体国,中外翕然称为贤王。观王当时一奏,令人忠义奋发之气勃然而生。言为心声,岂容伪为!罪臣读之,至于歌哭不能已已。倘王闻臣有此奏,未必不怒臣之妄,而怜臣之愚;必不以臣言为开离间之瑞。而我皇上仁孝性成,承我两宫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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