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合同
厂的事情上。
陈暨带着康利的合同书来镇江,上面的条件一道道说的很清楚,贷给谢怀安一百三十台布机和九千枚纱锭,共计二十万两白银,若失败,康利将布机纱锭撤回,再收取三分折旧,若盈利,谢怀安要在三年内偿清贷款,款项两清后的七年,谢家纱厂还要每年与康利洋行五五分利。
谢怀安很满意前一条,却觉得后一条有些狮子大开口了。
“纱厂建起来,你可以用‘康利’冠名,”陈暨道:“这四分利权当是买这个名号。”
谢怀安笑了笑:“可是……这个名号似乎并不是必须的。”
“若可有可无,又何必将它当筹码摆出来?”陈暨道:“话要先说在前头,在商言商,你我私交好,这两者可是互不影响的。”
“你去看过一些私营或官商合办的一些纱厂了,当知道眼下是个什么情形,谢家的纱厂是要销往全国的,与外资洋纱厂争夺市场,只靠镇江谢家的名号,能镇得住这些受大使馆保护的洋商?”
谢怀安当然清楚这一点,他因此沉默下来,似乎是在权衡交易的筹码是否平衡。
陈暨没有说话,任谢怀安自顾自考量。
京城有风声,说朝廷就要颁布谕旨鼓励实业,这消息还没有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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