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 1884章:沉舟侧畔千帆过
使其不致陷于贫困;“崇本祛末”则国家财政可趋宽裕。洪武十八年九月,更说:“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先王之世,野无不耕之民,室无不蚕之女,水旱无虞,饥寒不至。自什一之途开,奇巧之技作,而后农桑之业废。一农执耒而百家待食,一女事织而百夫待之,欲人无贫,得乎?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愣是把商人经商看做了阻碍农业发展的重大阻碍,对于商人的打压不言而喻了。
自洪武一朝,其抑商举措屡屡加强,最终形成了洪武一朝固有的商业特色,如第一,防止商人队伍扩大,千方百计阻止农民经商。苏、松、嘉、湖、杭五郡地狭人稠,“细民无田以耕,往往逐末利”,洪武三年,“令五郡民无田产者在临濠开种”。采取移民屯垦的方式阻断无田农民的经商之路。如果说,这种方式尚有较温和的仁政色彩的话,那么,下面这种方式便散发着一股“血腥味”了。洪武二十四年,太原府代州繁峙县令上奏:本县有农民三百余户外逃,累岁招抚不还,乞令卫所追捕。朱元璋览奏后,谕户部:百姓安土重迁,假使衣食足给,岂肯轻去其乡?听其“随地占籍”,“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若离乡农民不务耕种,专营商业,则视为游手好闲、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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