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2050章:醉莫插花花莫笑
一石660公升约100市斤米,这么高的米价,只怕也之后宋人吃得起,这的确是个怪事?“
“怪事,军师严重了,其实一点都不怪,一来宋人疆土不广,耕种面积不大,在人多众多的情况下,实际生产出来的那些粮食根本不够,但妙就妙在宋人懂得经营自己的土地,据我所知,比起本朝,宋代的百姓显得要轻松的许多,与我朝的三十税一赋税相比,宋代的百姓赋税还要高一些,他们推行的租调制不外乎两种,所分成和定额制。分成制就是佃客用自己耕牛或地主耕牛耕种地主的土地,秋收后除留农业税和种子外,一般是佃客用自己耕牛的,产量对分;用地主耕牛的,只分得四成或三成。地主对其肥沃的土地多采取这种分成地租的方式。为了榨取更多的产量,地主往往监督佃客劳动。定额制则是佃客向地主租种土地,一般交纳定额地租,数量大多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地主对生产干预较少。
北宋时期,佃客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的强弱,在各地区间有较大差别,但总的趋势是缓慢地向着减弱的方向发展。佃客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离开原地主而佃种别的地主的土地。同时,客户购买少量土地之后,就可以自立户名,成为朝廷的税户,这种依赖关系的减弱,使得百姓更加自有,与土地的依赖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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