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小鹰与天同
不仅仅因为他是变种人,拥有常人无法匹敌的超能力。他在办案方面的才能,可谓世所罕见,破案成功率高于百分之九十。
久而久之,日高天同就成了专属于远夜市的英雄。
不过,本人个人认为,它被称为英雄的最大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他长得太帅了,下到八岁上到八十岁,老少通杀,高中时代曾迷倒万千少女。
可惜,老早就结婚了。
那个时候,天同在田中道场看着不自量力(其个人的想法)的木村良平向田中太郎挑战剑道,又被极其喜欢装b(还是其个人的想法)的田中太郎完虐,心里甚是不爽。
在他看来,田中太郎那个老家伙就该被挑战者砍死。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天同发誓他一定会高兴的放全市警察三天假期。
就在天同心情极其不爽的时候,一通来自警局的电话让他更加烦躁。
但是,一听到电话的内容,天同所有的不快与烦闷完全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震惊与不可置信。
那个莱克斯·卢瑟!那个超有钱的莱克斯·卢瑟!那个有钱到可以拿美元给几百个员工当厕纸用的莱克斯·卢瑟!
竟然大老远的从美国飞到rb来……抢银行?
这恐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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