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草菅人命
“王爷!王----少爷!您真的要去官府?”
李宁一边催着手下在前护卫萧裕宁,一边跑到他身边急切地问道。
“对啊!怎么了?”
“没---没什么,只是大梁律令,亲王非封地不得擅管军政,
我们现在只是在这里停留,没有理由插手这件事啊。”
其实萧裕宁不是不懂法,相反,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现今尴尬的处境了。
王爷是超品的,没有谕令,不得擅管地方军政要务。
只是自己毕竟与那女子有一面之缘,既然有证据能洗脱她的冤屈,
又为什么见死不救呢?
“救人于危难之间,是君子之举。我不能见死不救!仅此而已。
我心意已决,不要再说了!”
李宁见此只好作罢。就这样,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县衙。
县衙的大门之上,映入眼帘的便是“出入清正”的匾额,
萧裕宁没有停留,直接上了台阶,正欲进入。
就被两个衙役拦了下来:“干什么的?干什么的?谁让你进了?”
那两个衙役刚刚貌似在旁边的阴凉处躲太阳,
一看到有人想进去,就一刺啦的飞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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