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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页

不过关于江逸白在宣华殿的往事,想起来总觉得有趣儿。
    若不是亲眼看着江逸白长大,任谁都想不到,现在这个温顺有礼少年,曾经一度将匕首藏在腰间,对所有人都抱着敌意。
    .
    午后,容煜用过膳食开始换衣裳。
    黎国的新王前年继位,整顿好朝中实务才想起燕国这么个“老朋友”。
    “陛下与那黎国的新王可曾认识?”阿四问了一句。
    容煜起身理了理袖子,道:“自是不认得的,朕去黎国的时候才六岁。那时候宫凌该也是个皇子,朕是不曾见过的。”
    或许使臣宴上有过一面之缘,可惜时间过的太久,他已经记不得。
    从前的黎王性情暴虐,动辄便对下人们用酷刑,还不知这新王宫凌的性子如何。在这之前,也没听过这为皇子的名字。
    “好生照顾小殿下,说朕今日晚些回来,叫他早些歇息。”容煜道了一句,独自出了宣华殿。
    一只白色的狗迈着长腿跟在容煜的身侧,从宣华殿一路跟到了明安殿。
    容煜回身看着站在不选处的“小家伙”,走过去摸了摸它的脑袋。
    这是六年前江逸白从上北苑带回来的小狗,名字叫十四,是阿四给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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