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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黄庭奇峰

    元始剑宗,自分裂成十二脉后,本与十二派无异。若不是后裔传人中出了几位道法通玄的祖师爷,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将十二脉聚于一门,定不会有如今之盛况。然而,纵使如此,各脉之间仍有许多事宜是各行其是,互不统属。
    最鲜明也最重要的一事,自然是各脉传承弟子的收纳与栽培。
    从宗门规制上看,尽管每一位亲传弟子的身份来历、天赋资质等等,皆需十二脉首座共同确认与承认,才可录入宗门玉册,但也是仅此而已。往往到了具体事宜时,还是以各脉的意见为主,其他各脉通常是“视而不见”、“事不关己”。至于后续的传道与栽培,更甚,哪怕是一门之重的掌教亦无权干涉。
    历代掌教无不为此事伤透脑筋。可终归是“众口难调”,任何提案要议均无法通过长老会。于是,此事一直搁浅。直到第二十七代掌教远岳真人,才显转机。在一门掌教的亲自主持下,十二脉共同草创“阐约”,是专门针对对初入山门弟子的栽培问题而制定的。
    阐约的核心,是灵材资源的分配问题。最重要的目的,是用来有效限制“道侣二代”与世家子弟,给寒族子弟以更多的机会。
    在阐约的约定下,合十二脉之力,于清微山脉中开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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