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姐姐的婚事
第三节姐姐的婚事
解放以后,姐姐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当时我们家归第一区区政府和中街街政府领导,姐姐和一些进步青年一起,用黑板报、广播喇叭等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如土改、抗美援朝、妇女翻身解放等等。
1950年,县里在后街成立了“民校”,给三关三街愿意识字的市民和农民教习文化。姐姐担任了民校教员,她工作热忱而又认真,深受学员和领导好评。搞宣传和担任民校教员都是义务的,没有报酬。
对于参加这些工作,奶奶和姑姑们颇有微词,特别是二姑,跳得最高。我的这些姑姑们太爱掺和娘家的事了,奶奶姑姑们认为女孩子抛头露面,白天黑夜大会小会的不着家,成何体统?要求爸爸严加管束。
于是爸爸参加了反对的行列。不过反对归反对,毕竟新社会了,不能随便打姑娘了,也就骂骂而已,关系搞得很僵。爷爷和妈妈默默地支持姐姐。
1951年姐姐十七岁,已出脱成一个俊秀的大姑娘了,仍在积极参与街道文化宣传工作。按现在的年龄标准,还很小,但在当初,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许多人上门提亲,姐姐都没有应允。
有一天,姐姐的前两届同学杨云清来找她,说是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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