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
哥使出百宝募捐,居然也好有乐趣。奇怪不奇怪?
应观众的强烈要求,我装模作样在人家房子到处窜了一圈,表示驱祟赶鬼,最后拿了一个好大的榴莲作为谢礼,跑了。
跑去铜锣湾。
临行前我问过小急,要不要把那块祖母绿带回去,他说不用了,这种金玉其外,顽石其中的赝品,吃又吃不得,带灯泡都嫌不够亮,只有人类才喜欢。说完叹口气,说幸好当年对那块玉施法的阿查查已经挂了,不然按照族中规矩,不到回收不准回家,到那天一看没戏,当场就要背过气去。
对铜锣湾,我其实蛮熟的,以前,我娘很爱来这里逛街,没什么钱,一天到晚都是windowshopping,乐在其中。她常常痴痴望住某个女装品牌店中的衣服,无限向往地说:“我家囡囡穿那个红裙子,一定可爱得要命。”
就她的品位看,她看中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惨不忍睹。但是我很享受,享受她一边那样说,一边在我头发上,轻轻抚摩的温度。
这一区的街道,大大小小,繁华的固然是繁华,也有许多小巷子,藏在大都会表象之后,住着庸庸碌碌的众生。我要找的,就在其中某一条巷子里。
一条原本应当平和而家居的小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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