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部分
,能发现有受害者的指纹,这样我脱罪的机会更加有希望。”
“但是对方可以说,为了证实你的身分,所以偷看你的身分证,以便到警局报警,所以你的钱包有她的指纹,不算是有力的证供。”芳琪沉思后说。
“所以我想把身分证也验一验,但谢大状你想想,案发现场是五星级的酒店,只要她报警或通知保安,我能逃得掉吗?再说她拿了我的jy好几个小时,才决定报警,那几个小时她到哪去?还有一点,她是游客的话,那她的行李呢?若不是游客,为何会租酒店?”我说。
“听起来很有道理似……”邓爵士点头的说。
“现在等钱包的指纹化验报告出来后,才可以证实我说的话,谢大状,我想查证的原因,除了想脱罪之外,最重要是告诉你,我不是qg犯。”我说。
“希望你说的是实情。”芳琪说。
这时候,邓爵士的手提电话响了,原来是小刚拨给他。
“什么?这么快便找到录影带了!你看过了吗?”邓爵士大声的说。
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佩服小刚的能力,或者说是佩服记者的办事能力。
“邓爵士,先问小刚,受害人临走的时候,手上有行李吗?”我急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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