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部分
法要我好好地劳动,市房换地板的时候,我得在
地板底下搬出一俄尺厚的泥土。要是另外雇流浪人来做这工作,就得花一个卢布,而我却不
另外拿钱。可是当我在做这工作,就忽略了对木工的监督,他们拿走门上的锁、把手,偷种
种小件东西。
工人和工头,用种种方法欺骗我,设法偷盗东西,而且他们好象执行一项乏味的义务似
的,沉着脸,几乎是公开地做出来。我抓住他们的时候,他们也毫不生气,只是现出很奇怪
的样子:“你只拿了五卢布,看你那么卖力,却好象拿二十卢布的样子,岂不可笑。”
我告诉主人,他用我的劳力节省了一卢布,损失却常常在十倍以上。但他让我霎霎眼:
“得了吧,别装佯了。”
我知道他在怀疑我帮同偷盗,因此对他发生恶感。但我并不生气,这是很平常的事情,
大家都在偷盗,主人自己也喜欢拿别人的东西。
当市集结束之后,主人巡视自己担任修理的铺房,见到那些遗下的茶炊、食具、地毯、
剪子,有时还有箱子货物之类,就笑眯眯地说:“造一张物品单,都搬到货仓里放着。”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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