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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

    邾国是相邻鲁国的一个小诸侯国,常尾随齐国欺凌鲁国,因此两国可说是世仇。鲁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2),邾国的大夫庶其因国内矛盾,带着自己的封地以及家族来投奔鲁国。这对鲁国来说,当然是件大好事,执政的季武子把鲁襄公的姑妈嫁给庶其,并厚厚地赏赐了跟随庶其来鲁国的臣仆。
    为了本国的利益,鼓励敌国的大臣背叛国君来投奔自己,现在看来这种挖墙脚行为很正常,但在还残存贵族社会种种礼法的春秋时代,这是缺德至少是不厚道的行为,性质和鼓励儿子举报老子,破坏最基本人伦秩序差不多。
    那时候,鲁国民间盗贼四起,季武子找来臧武仲责问:“你为什么不卖力抓盗贼?”因为当时臧武仲担任鲁国的司寇,相当于现在的政法委书记,主管该国的治安与司法。臧武仲回答说:“没办法整治盗贼,我也没这个能耐。”季武子说:“我有四方边界,在这个范围内抓盗贼,有什么不可以的。再说,你是司寇,抓盗贼是你的职责,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于是臧武仲说了一段大道理,来教育这位指责他不尽职的执政者。他说:
    子召外盗而大礼焉, 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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