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部分
视只是评判和处罚的准备,因此我们推测,这个机构的另一功能一定是我们称之为良心(sce)的东西。
在我们身上,几乎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能够像良心那样明确无疑地使我们常常与我们的自我相分离,并很自然地与后者相对立。
例如,我觉得做某种我想做的事情将使我愉快,但我没有做它,因为我的良心不允许。或者,一个有力的获取愉快的愿望征服了我,结果我做了某件违反良心的事情;之后,我的良心便通过令人痛苦的责备惩罚我,并使我对此行为感到悔恨。我也许可以简单地说,我开始从自我中区别出来的上述特殊机构就是良心。但更为慎审的做法则是:使上述机构成为一个独立的事物,并假定良心是它的功能之一,而作为良心的评判活动的基本准备工作的自我监视,则是该事物的另一功能。
既然我们承认该事物是一种独立的存在,我们就给它起一个自己的名字;从今以后,我们将把自我中的这个机构称之为“超自我”(superego)。
我现在准备听到你们轻蔑地问我:你们的自我心理学是否衰败成只能从实在的原始的意义上去使用那些日常的抽象观念,仅仅把它们从概念转变成事物,此外就没有什么新东西了?对此我的回答是: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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