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部分
最典型的例子是某些刺激引起的逃跑行为。
当然,这样一些冲击力会重复发生,它们的力量会积聚得愈来愈大,但是,在我们心目中,它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改变,因为用来消除这种刺激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并未因此而改变。
从另一方面说,任何一种本能从来都不是一种瞬间即逝的冲力,而是一种永恒的力量。但是,如果它的冲击不是来自机体外部,而是来自机体本身,那么任何逃避行为都不可能将其消除。
因此,为了把这种来自本能的刺激区别出来,我们最好称之为“需要”。
凡是能够消除这种“需要”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满足”。
“满足”只能通过适当改变内在“刺激源”而达到。
设想有一个完全无助的活的有机体,它在这个世界上还未找到一个稳定的定向,这时恰好有一种“刺激”作用于它的神经组织上,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机体很快就能作出第一次区别和获得第一个定向。
一方面,它会分辨出那些仅仅通过肌r的逃避活动便能消除的刺激,并把它们归并到外部刺激中;另一方面,它还会分辨出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刺激,对这种刺激不能用肌r的逃避行动消除,它们是内部世界的标志,是本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