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部分
这一时期,损害和消灭对象对它简直是一种无所谓的事情。因此,爱在这一初始阶段上的表现形式与“恨”对外物的行为差不多(无所区别),只有当生殖系统发育完全时,“爱”才成为恨的对立面。
恨与对象之间发生关系的时间要比“爱”早得多。它来自于开始时“自恋的自我”对外部世界(这个世界不断强刺激)的排斥,作为一种由外物引发的痛苦反应的表现,它同自我保存的本能自始至终保持着一种亲密关系。
因此,性本能和自我本能,很容易发展为对立,这种对立即后来的受与恨的对立。当性功能被自我本能支配时,它们便将“恨”的性质,转嫁到本能的“目的”上面。
爱产生的历史和源泉使我们懂得,为什么爱向来呈示为一种矛盾心理——即为什么爱总是伴随着对同一物体的恨。
恨与爱的这种混合,可以部分追溯到爱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并未完全消失,并且部分建基于自我本能的厌恶的和痛苦的反应,这种自我本能通过在自我利益和爱的吸引力之间的频繁选择和衡量最终才会得到真实的和实际的动机的支持。因此,在上述两种情况中,恨之所以混入爱,其根源却在自我保存的本能。
当与某一特定对象的“爱”的关系破裂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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