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 7 部分

    更有甚者,一些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起势力范围后,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专政机关,公然与国家基层政权抗衡。港商廖某某是1972年偷渡到香港的不法分子,投奔“和胜和”黑帮后,拼命效力钻营,升任“坐馆”骨干。1979年因打架斗殴被港英当局判缓刑,1982年又带领黑帮行械抢劫被判刑10年。1990年提前出狱后国到深圳龙岗老家,收罗了一批“两劳”释放分子和地痞流氓,成立了“和胜和”龙岗山堂。自任堂主,从此依仗财大气粗黑势力众,在龙岗一带横行霸道,公开宣称:“龙岗就是我‘和胜和’的天下,谁和我帮会作对,我就炒谁的鱿鱼!”凡到龙岗经商的外地人,大都被廖某某集团勒索交了“保护费”,谁若拒绝,就甭想安生干下去。港商姚肥在龙岗区开了一家“肥仔记饭店”,生意兴隆,廖某某多次派人登门索要2万元“保护费”,姚老板坚决不给。廖大为火光,遂指使手下于1993年3月17日晚上向“肥仔记饭店”扔了三枚炸弹,将饭店门窗及桌椅餐具炸得一塌糊涂,幸无伤着人。事后,廖某某再次打电话威老板娘交5万元“保护费”,否则“炸死你全家!”其老家村委会按规定分配给廖某某一块住宅用地,廖随即转卖给他人捞了一笔钱。然后,又向村委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