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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部分

势、迫使警方不得不数次开展全国性的缴枪大行动。尤其近几年,各省市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动员部署开展收缴非法枪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的群众运动,这在建国以来还是少有的。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9月至1994年9月,仅公安部在全国开展行动中,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65万余支,其中军用枪8700余支,1995年至1996年秋,各地警方通过开展收缴专项斗争,又收缴销毁大批单、双管猎枪、鸟枪土炮、钢珠枪等及部分军用枪。然而,尚有3000余支军用枪丢失流散在社会上,隐患未除!
    从警方收缴查获的制贩枪支来源看,主要有三大渠道。第一渠道,来自中越边境,这是军用黑枪的源头。中越战争结束后,边境一线大量军用枪支流落民间,以致边境开放后出现了若干“黑枪市潮。据广西、广东、云南、福建四省区警方统计的数字表明:仅1988年至1992年5月,就缴获从越南入境的军用枪1082支,子弹1。67万发,手雷250余枚。此后,随着黑枪市价剧增,即由过去数百元一支猛增到数千元一支,贩运黑枪愈演愈烈。昆明市和宜良县警方在一夜路查中,从客车上连查三起贩枪案,抓获来自安徽、浙江、江苏的5名案犯,缴获五四式手枪10支、五六式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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