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部分
,故田单夺之。韩之上地,方数百里,完全富足而趋赵,赵不能凝也,故秦夺之。故能并之,而不能凝,则必夺;不能并之,又不能凝其有,则必亡。能凝之,则必能并之矣。得之则凝,兼并无强。”
群臣若有所悟。李斯再道,“古者汤以薄,武王以滈,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无他故焉,能凝之也。故凝吏以法,凝民以政;法立而吏服,政平而民安;吏服民安,夫是之谓大凝。以守则固,以征则强,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注:李斯这段话,源自荀子议兵篇。本是当年李斯在求学之时,荀子对李斯的一个问题的回答。此时正好被李斯借用,当然,将重礼改为了重法,以因应形势)
7、选帅(2)
李斯言罢,举座称善。此后,在新攻取的土地之上,复制秦国的政治模式和法律体系,前面军队打下一块,后面官吏巩固一块,皆李斯之谋也。
8、灭魏
嬴政二十二年,秦国兵分两路,分别进攻魏国和楚国,其军事目的再明确不过,就是冲着灭国去的。
先说灭魏之战,秦军主帅为王贲,一路长驱直入,迅即攻到魏国国都大梁城下。无奈大梁城池坚固,城内又是粮草充足,秦军数度强攻,皆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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