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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5 部分

    何队,你别生这么大的气,事情总会解决的。你先说说现在到底怎么难办了?
    那个副检察长找过我们局长多次,由于我们警察的工作还要监察院那边积极配合,局长已经松口了。他多次提出请客,但局长和我都借故推辞了。没办法,他把冼董事长给搬出来了,冼董事长今天出面请客,也是给了他亲家一个面子。现在难办就难办在怎么给那两个歹徒定罪上。
    这有什么难的?该怎么定就怎么定。
    你说的倒是轻松,要是这么简单,我也就不犯愁了。要是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罪,那个副检察长的儿子就脱不了干系。要想让他的儿子脱掉干系,那就不能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罪。
    何队,要是不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罪,那到底要定什么罪?
    那就单纯地定那两个歹徒只是打劫钱财的罪。
    经过何队这一番解说,我终于弄明白了,原来逮捕犯人的逮捕证并不是由公安局签发的,而是由监察院签发的。那个狗日的副检察长身居高位,要是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罪,这逮捕证看来是真的难以签发出来。如果不签发逮捕证,那两个歹徒就无法正式逮捕,更无法定罪。因为后边的公诉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并不是由公安局提起的,这一点老子还是知道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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