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0
严重点的才可构成故意伤害罪,这都是法律不健全的缘故。
《素媛》里面的最直观了,那个强奸犯喝了酒强奸了素媛,还把她折磨不成人样,脱肛,大肠小肠都要截断,器官也损坏了,最後只判了十二年!!!我在上查了查xingfa,一般3-10年。
还有《熔炉》,一路哭著看到最後,他们满怀希望地去等著法律给出的结果,但是给出的严惩判决却是八个月的,缓刑两年,兴高采烈的恶魔,绝望的聋哑孩子们,看的我真的受不了了,明秀最後去
复仇了,和恶魔同归於尽了,两人倒在火车铁轨上,从未过过一天好日子的明秀就这麽离开了......
以前毛泽东时代,强奸就是大罪,强奸犯就得枪毙,听我爸说在我们老家,有一个不务正业的男人整天跑到围墙外去偷看那些妇女洗澡,有一次按捺不住,强奸了一个妇女,还有一个男的就专门守在田地里,如果看过单独出门的女人就抓住然後侵犯她们,然後杀死了那些被他侵犯过的妇女,最後还把她们挂在树上。
一样的,那两个男的都有罪,枪毙了,一人一颗子弹,死了!
我听到以後真的大快人心啊,现在的法律漏洞太多了,而且弱者在法律面前一向是无力的,正义与邪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