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部分
下向二老告别,便推门筹备婚礼去也。
第二天,太史慈便颁布了新法令,在青州全面实行古已有之的“长子继承制”,不过,相应的却出台了“庶子财富制”,即是说在一家中,长子继承家业后,应该在财富上尽量的满足其他兄弟姐妹的花销,至于分割多少财产,则有明文规定,谁也不能更改,要么一次付清,则长子与其他子女再无经济上的瓜葛,今后庶子的富贵贫穷都是自己的事情,长子再也无权干预,要么按照庶子多的财产数量的多少定期拨给其他子女一定数量的财产,以便维持庶子的生计,当然,为了避免长子私自侵吞又或者挪用这笔财产,太史慈将会在青州专门设立了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属于这种情况的庶子的钱财,然后这个部门像后世领薪水般在特定的时间内给这些庶子一定数量的银钱,直至发完为止。
此令一出,青州自是议论纷纷,不过百姓一般都是看热闹的态度,因为这法令对自己的影响并不大,虽然青州十分的富裕,但是只是相对于这时代而言,要知在青州一般家庭的孩子因为家庭条件的原因,在长大后总是要自谋生路的,原本父母被也不会留下太多的东西,若是自己只会依靠一点微薄的家业过活,肯定日子十分的辛苦,现在青州遍地是谋生的手段,只要肯干,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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