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贵[GL]_分节阅读_4
第4章 成婚那点事儿(四)
一个月前,陈珞与我签下协议,我答应与他成亲,并且一年之内不得提出和离,事成之后,我便可以得到天水山庄名下两成的产业。
天水山庄两成的产业,是商国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企及不到的财富,而我所需要付出的仅仅是一年的光阴,这笔交易,怎么算,都是我赚了。
至于陈珞为何要与我签下这明显不平等的条约,究其根源,实是被他爹我舅舅给坑了,据陈珞的祖母我的外祖母陈老夫人的说法,我舅舅陈守勤生前曾经立下遗言,他过世之后,天水山庄由长子陈珞继承,唯一的条件,陈珞日后若是娶妻,他的妻子只能是我。
直到一个月前,陈珞同我摊牌,我才得知此事。
其实早在我十三岁那年,舅舅便有意无意地向我透露过想把我许给陈珞的意愿。
用他的话说,这样就可以不必担心我在婆家会受欺负抑或摊上不成器的郎君了。
当时的陈珞,确实是不可多得的良配。不像现在,壳子还是那个壳子,芯子却换了一个。
因此那时,舅舅的提议,我没有明确拒绝过。
但我没想到舅舅会为我做到这一步。
感叹舅舅果然是我亲舅舅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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