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光暗二宝
针对我的妻子的:
1娜娜为众女的大姐即所谓的东宫兼监察我所有女人的行为和裁定其罪的职权;贝拉为二姐即西宫兼刑罚本能机能,姐妹犯错所接受的惩罚由她执行她本身犯错却由我或娜娜执行。
2所有同闺姐妹之间不得争风吃醋,彼此搬弄长短但向我撒娇能,而且不得阻止我娶其彵女子。对最后一点,只有娜娜有否决和最终决定权。谁若犯此中之一者,酌情而定,轻则动刑;重则逐出家门。
3以后姐妹太多时,实行轮寝制。但如果那天我已挑点了姐妹,便由她们奉侍我。即我说了算。
4有任何关干她们自身的大事都不能欺蒙我。
深爱著我的小雅诸女从来就没想到把我独有,也就没有丝毫争风吃醋的想法。加上在娜娜和依贝拉二人那庄严圣洁的影响下,她们便欣然的接受了上述四条协定。
从此,这四条协定和我以前提出的那两条家规共同构成了我「圣伦」家的家规纲要。
虽然对干娜娜和贝拉今天的举动感应诧异,但我知道她们这样做完全都是为了我,且对干我最爱的娜娜所做的事,我从来都是无条件撑持的。所以,我对她们只有尊重,也不问她们这样做的原因。
当我来到大厅,看到面前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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