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萍水相逢,此间少年
的时候她会来我的咖啡店坐坐,喝杯咖啡。宋宋是我们的小学弟,比我们低几届,几年前他读大一,扬言要在大学四年里去爬珠峰,于是四处找兼职,最后成了这个咖啡屋的服务生。他很厉害,已经在读研一,只不过还是没有爬过珠峰。
二十九岁的我在海边有一间咖啡屋,不过很快它将不再属于我。最近母亲的精神不佳,常常会记不起回家的路,偶尔还会晕倒。医生说这是路易体痴呆的症状,希望我能多陪陪她,带她去以前生活过的地方走走,所以我准备从邻市接她去乡下生活一段时间。
得知我要卖掉咖啡屋,宋宋很生气地走了,说是要辞职。我同意了,虽然我不知道他在生什么气。
他们都说我是个脾气古怪的老板,许是因为这个,在宋宋离开之后,店里的生意开始一落千丈,门可罗雀。
已经打过电话给中介公司后,我喝掉冷却的咖啡,然后越过咖啡桌,爬上通往小阁楼的旋梯,慢吞吞地收拾着杂物。小阁楼是我平时住的地方,地上全都是书,很是凌乱,无从落脚。我甚至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买回来这么多书,以至于现在连带走它们都成了问题。待翻出这些年所有的日记本,我还是很配合的惊了一下,又很有耐心的数了一下,竟然有二十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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