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这个男人有点贵1
个系。
同时被选拔进入了学生会。
一来二去因为都是同,所以因为彼此气场相近,就慢慢走到了一起。李富森在学校的时候那可是拔尖人才,给教授跑腿啊,安排学校大型活动啊……他可是一样不管,有事情统统推给原主。所有的事情他都揽着,但是什么事情都不做,全部交给原主做。
原主那时候昏了脑袋一心喜欢这个周身书卷气息,翩翩佳公子模样的李富森,觉得给心爱的人跑腿什么的完全是他应该做的。
于是原主在学校里当牛做马累成狗,事情办好了都是李富森指挥得当,功劳都是李富森的。
而李富森就凑着时间抓紧功课,年年都拿奖学金。原主勉强通过了补考,还重修了好几门课。
刚在一起的时候,原主和李富森在一起吃饭,吃的路边摊,叫一听青岛,原主抽点小烟,一天起码两根。 一包烟都能抽两周,那就不算什么消费了。所以原主买的都是38块钱一包的芙蓉王。喝过两罐酒,吃着烤串的时候,原主就点了根烟了,李富森就看着他,原主脸微微泛红,问他:“你来不来一根?”
李富森脸上有点严肃,可是原主就喜欢他这种不苟言笑很有禁、欲气息的样子。李富森拿过他的烟盒,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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