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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监护权(三)

 田大棒子可以这样想,因为他就是这种姓格的男人,但萧文静律师绝不会这样想,他拾起面前的绢巾,轻轻擦拭掉耳垂下的汗渍,平静地继续提出自己的质疑,他再次提到联邦遗产法第七补充条款,以及近百年来几场著名家产官司中的判例,认为当提出相关权利的亲属如果与被监护对象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关联时,该相关权利应不受事先之保护。
    很明晰的法律条文,很清楚的判例,萧文静认为高高在上那位中年女法官不至于提出异议,然而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那位烫着一头旧式卷发的女法官冷冷开口说道:“关于监护权案件的审理,我们首先考虑的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者的成长环境和可能,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本身意愿,只是参考。”
    “萧律师,你很难说服我,坐在你身边的这个小女孩儿不需要自己的亲人监护,而是需要……这位田先生做监护人,至于相关利益冲突的提出,我需要的是证据,而不是你拿着联邦新闻媒体的报道,一遍又一遍的重复。”
    卷发的中年女法官皱着眉头望着萧文静,指头敲打着审判桌,不悦说道:“这个案件已经拖了一年多时间,究竟浪费了多少纳税的钱?联邦司法体系,不可能再因为你们的拖延政策消耗太多司法成本,本法官希望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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