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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刘暹治台湾

的命根子,现在刘暹就要动全台湾士绅的命根子,全台士绅还如何不震动?
    满清拿下台湾初年,为了邀买人心,也为了安定住台湾,数量不大的人(有人说台湾全部是四万人)得到过官府的专利执照,准许他们在台开垦土地。这些专利执照持有者中很少有人自己实际从事垦殖。反之,他们把每块土地分给几个自己找来的开拓者,就像后世包工一样,大头拿到了活儿后,自己不亲自干,而是转给下面的小头子,自己从中获利。台湾就是如此,那些开拓户把田地开出来之后,再转而把地租给最底层的佃户们。当随后从大陆涌入的移民越来越多,和地价上涨时,许多开拓者实际上又变成了大的外居地主,即人在城市而坐收佃户四成至六成收成的地主。这些地主在台湾被称为小租户:他们应向那些专利执照持有者(被尊称为大租户)交付他原来收到的土地收成的百分之十左右。根据传统,只有执照持有人才付土地税。由于台湾岛上满清官僚体制的腐朽和官员自身的无能,专利执照持有人往往连并不沉重的地税也予以规避。例如,刘暹就惊愕之极地发现,淡水全县每年的土地税仅能收780两!另外,许多的专利执照持有户已日就式微,那些小租户则是真正具有绅士地位的大地主,他们根本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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