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零六 国丧(上)
李承乾愁眉不展,一直到苏宁的军报送来,他才看到了一点点转机的曙光,这个事情,居然是这样的,这实在可以看作是命中劫数了,属于苏宁和秦琼的命中劫数。怪谁呢?
李承乾把这个事情告诉了群臣,征求群臣的意见,尤其是主管礼部的儒家和主管刑部的法家官员的意见,这个事情是无法脱离礼制以及刑法的范畴的,儒家和法家对此进行了激烈辩论,儒家认为这件事情应该遵循古制,在大庆典办理的同时,也要注重翼国公秦琼的丧礼,毕竟是战死,而不是病死。虽然由他自己的问题在里面。但是他的功劳是不可以忽视的。
法家官员则认为这件事情牵扯到了军队的立法问题和国家的立法问题,礼制不能决定一切,更不能脱离《贞观律》的范畴,辽东道行军大总管翼国公秦琼和辽东道行军副总管三原侯苏宁明显违反了军规军法。必须要处罚。因为他们自己的疏忽所导致的处罚军规军法的问题。不仅仅暴露了军规军法的缺失,也要秦琼和苏宁负起责任。
要罚,一定要罚。不能不罚,功劳是功劳,惩罚是惩罚,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因为秦琼和苏宁的个人行为而导致整个立下大功的军队团体受到牵连,这是不公平的,不公正的,军队没有什么错误,错的是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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