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地契到手!
,押。
经管户:杨山芦。
书手官:阳和道东路同知焦源溥,押。
地契一式两份,一份杨山芦保存,一份焦源溥带回存档,等到办好这些之后,这些开发出来的良田,就正式属于杨山芦了。
而且地契上写的明白,因为这属于开垦荒地,三年内不必起科,3年之后才要交纳税粮。
而且这个税粮也是按照卫所的屯田标准来上交的,不必按照民田缴纳,所以民间令人闻风色变的辽饷,剿饷(现在还没收)等苛捐杂税,都收不到他的头上,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就能有稳定的收益了。
而等到这个地契开具后,不说台下的海日古等人个个兴奋,这就是白纸黑字,确立归属了呀……
就连见多识广的余振龙,也是非常稀奇的问杨山芦讨要了过来,拿来手里细细观看……啧啧,东路屯田官作押,书手官还是同知大人,这份地契的规格真是高啊……
而杨山芦呢,则是更高兴了,如此高规格的地契,威力几乎等于一张丹书铁券了,以后要是有哪个不开眼的敢动田地的脑筋,只要给他看看这份地契就可以了,哈哈。
这样想着,杨山芦觉得自己的行事步骤是非常正确的,就在前几天,他给自己的便宜父亲写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