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藩王进京!
也就是明朝代宗时期,南昌府的宁王朱宸濠养了一只丹顶鹤,为当朝皇帝所赐。有一天却不见了,最后发现在大街上,被一头狗咬死了。
然后王府见了此事哪里肯依,并且非常霸道,原本你最多把狗打死也就得了,可是他们不同,还想趁机勒索一笔,于是就将狗的主人,连同狗和那只死鹤,一起交与南昌知府处理,并且状词上写上八个大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
然后当时的南昌知府祝瀚,一向对宁王府的蛮横霸道深恶痛绝,可又因为是龙子龙孙,只是无可奈何,所以这次他在接了诉状,问明缘由后,当即挥笔判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
不得不说这份判词堪称绝妙,最后宁王府无言以对,只能悻悻作罢。
可是杨山芦却从中看出一种悲哀,一种律法的不健全!或者说,王府的特权还能凌驾于律法之上,王府的人生下来就高人一等!可以凌驾于百姓之上!所以偶尔有人能赢他们一场,就引为美谈,实则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是现在呢?
当然,因为此事事关重大,杨山芦觉得还必须他亲自出马才行,既然这样的话,他干脆就整理了一下行装,动身前往京城,这样和这些蛀虫来个终极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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