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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子午(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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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页
周祈从前的经验,嫌犯们犯案,与买卖东西有些像,都是能少花就少花,能多得就多得。不管是选择杀的人、还是杀人的办法,抛尸之地,都能省时间就省时间,能省力气就省力气的。比如抛尸,若在僻静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差不多没人会再费事把尸首埋起来。再比如女子杀人爱用毒,男子杀人多用器物,其中不太强壮的喜绳索,强壮的就爱用刀剑,无非是因为力气大小不同,选用最方便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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