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后悔药
怎么回事儿……”
“哼哼,笨蛋,”老娘得意洋洋道:“当然是老娘出马了!”
原来,那天老爹回来后,老娘觉着不能让林清儿这么走了,她虽然不识字,但很明白道理。知道在这个年代的大明朝,哪怕是以文教著称的浙江,读书人都少之又少,读书的女孩子,更是凤毛麟角。
至于既有学问又愿意嫁给王贤这个‘无赖’的女孩子,大明必定只此一位,全国别无分号!
老娘做梦都想让王家出个读书人,儿子这一辈是没指望了,只能寄希望于孙子辈。这世上还有比林清儿,更适合的儿媳人选么?为此,老娘亲自登门,跟林家人商量,看看能不能收林清儿为养女,将她养在家里,保证会像对亲闺女一样待她……不过话说回来,就是对亲闺女,她也一样从早骂到晚……
养女跟童养媳不同,是老百姓规避孝期的方法。按规制,为父母祖父母丁忧得二十七个月,将近三年时间,对正常生活影响极大。老百姓又不是做官的,一举一动没人盯着,便想出各种办法糊弄。‘收养女’还是其中最有节操的一种哩。
但林家当初和王兴业说愿意结亲、只是因为在孝期云云,不过是拖延之计而已。他们根本不想把林清儿,嫁给声名狼藉的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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