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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五节 刺史之制(1)

侯,便是外戚,也照杀不误!
    “二条:两千石及地方官,不奉诏书、遵承律法、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这一条,就是砍向官僚系统的利刃了。
    而且,刘彻特地强调‘遵承律法’‘旁诏守利’。
    其态度,实则就是要刺史去帮他清理那些刷子。
    按照这一条来处置的话,现在,那些虚报和乱报数据的刷子,一个都跑不掉。
    但,刺史去办案,比皇帝下诏,由三司杂治,结果就又不同了。
    刺史纠核,那是本职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合情合理。
    更重要的是,假如不是影响特别恶劣,一般只会将那个刷子革职,让他回家种田。
    这样,就将手段限制在了相对温柔和缓和的正常人事任免,而非你死我活的政治倾轧。
    若这样,那些刷子还心怀不满,想搞个大新闻。
    那刘彻肯定不会介意让军队动手,用刀枪教他们做人——虽然实际上,在关中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自刘邦定都长安侯,所有发生在关中的叛乱,一般都是造反者还没举旗,就被地方上的蔷夫、游徼甚至是亭长镇压。
    淮南厉王刘长就是这么一个被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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