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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如果真是养尊处优的豪门之子应该更喜欢红酒吧?就算不喜欢红酒也喜欢香槟,就算这个贵公子接地气喜欢啤酒,怎么可能熟练地用笔开瓶盖?这可是经常吃大排档人才会的绝活。
    倒不是说贵公子都是端着,但只要不是暴发户,便有最基本的家教和气质,怎么可能拿起啤酒瓶直接对着瓶口喝?
    司亦瑾就已经够接地气了,甚至连司亦瑾都说自己和贵族圈子格格不入,也没见他直接对着喝。
    其三,男子身上的戾气!
    这种戾气带着急功近利,带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狠劲儿,也带着对成功的渴望和极端目的性。
    这种戾气她很熟悉,因为她也有!只不过她一无所有、寄人篱下,只能被迫把这进攻性压到最小,如果她有权有势,她敢保证自己的戾气绝不比男子的小。
    突然,柳勤有个大胆地想法,她有冲动将心底的猜测说出来,但也知道很危险。
    如果真说中,结果有两个——第一个是,男子恼羞成怒,当时便弄死她,拖回去配阴婚;第二个是,男子意识到她的重要性,会保下她,从今以后就不用为了这狗屁阴婚而烦恼了。
    搏!
    光脚不怕穿鞋的,她除了搏,也实在没别的资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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