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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指证你为挖心案凶犯,你可有话说?更夫陈老大指你于十月初五,三更天从朔月客栈绣楼里撞破窗户逃离,途中踢断了陈老大的右腿,你可有话说?”
外面嘈杂声四起,公堂之上,包拯目光威严,声音肃穆中又带着凛冽。
余娉心中并不在意凡人如何,此时竟也有些害怕,她闭上眼睛,小声啜泣,却是仍然不说话,面上凄楚,好像有许多委屈,许多难言之隐。
郑宇顿时直起身高声道:“这难道还不明显?娉儿曾做过玉英的使女,她能说什么?她敢说什么?她能指证玉英不成?”
“不得喧哗。”
包拯蹙眉,略一沉吟,到底没用刑。
虽然被东京城的老百姓们敬重,人人都道开封府尹包拯是青天,但他本人其实并不拒绝用刑。
只要对人体不会有无法恢复的伤害,他认为有时候用刑很有用,可是用刑也要分人,分事。
通常只有案情明朗,他已确定凶手是谁,只差一份口供,偏这凶犯是个步入棺材不掉泪的混账时,他才会尝试用刑。
显然现在还不到时候。
案情越是重大,情况越是严重,
略一沉思,包拯便宣布退堂。
众人退到了后堂,不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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