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宁当狼毒草,不做塑料花。
的再好也是摆烂,没见过不打广告就能爆款的产品。
他真的是一片好意,我很感激。这样的书友还有很多,都很爱我,对我是恨其不争。
可是,或许是职业性格的影响,我对真实数据(证据)有严苛的审美要求。
可能是心理洁癖。
我如果氪金搞“运营”,就认为自己在弄虚作假,伪造证据,过度包装,虚假宣传,违法经营……如此等等。
这种认定,会极大损害我创作的成就感、荣誉感、诗意感,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在写,而是在做生意赚钱。
网络写的再俗白,再缺乏深度,再不入那些传统作家的法眼,可那也是文学!
谁敢说,网络特么的不是文学?不是艺术?
谁敢说,为亿万年轻人喜爱的、充满思维爆炸的、充满灵感源泉的、想象力天马行空的、已经影响海外的…网络,竟然不是文学?
即便是毒草,那也是自然所钟的草,不是塑料花!
既然还是文学艺术的范畴,那么创作者就得有觉悟,你是在创作,不是在做生意。
的商业价值,是市场体现的,不是作者个人花钱刷数据体现的。
你不能说网络有很强的商业价值,就否定文学价值,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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