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利益最大化
级的多寡来论功,看起来有弊端,容易出现杀良冒功的情况。
但最大的好处,就是首功相对来说“比较”公平。
至少首功还需要个首级,还有个确切的参数,如果以军功来论,那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大明初期,军功的论定不以首功,而是以军功。
分为奇功、头功和次功三等。
奇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常遇春投奔朱元璋之后,采石矶一战成名时,以一人之力带兵破敌,从此号称“常十万”,成为朱元璋麾下大将,名流千古。
但问题就在于,无论是“奇功”,还是头功还是次功,都不好论定。
《明史》便清楚记录以军功来论的弊端:“……后领兵官所奏有至三四百名者,不在斩馘之列,别立名目,曰运送神枪,曰赍执旗牌,曰冲锋破敌,曰三次当先,曰军前效劳。冒滥之弊,至斯极已。”
意思是说,军功论到后面,都是在巧立名目,一堆乱七八糟的,甚至这个人都不在战场上,都会被论定功劳。
然后朝廷上下发现,这招不行啊,很容易滋生腐败。
那我们改吧。
就以首功来定。
杀多少人头得多少功劳,俘虏也算,就算有杀良冒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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