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赵国变法应何从
法与秦国几乎如出一撤。
秦国是通过「耕、战」二策,将秦国有限的国力全部集中到军事方面,进而推动对外战争,从对外战争中吸取养分,从而反哺国内略显萧条的经济与稍显尖锐的矛盾。
经济的萧条,很好理解,因为大量的民众全都只事「耕战」,商业的流通、娱乐的消遣自然少了,经济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变得萧条。
而尖锐的矛盾,则是在底层人民与上层的世族之间的矛盾。
秦国所谓的勋爵制度,说是有功必赏,实际上,却是先予剥夺,再予赐还。
即先将秦人打入尘埃,剥夺其一切权利和财产,再鼓励其耕与战,视其程度不同,给予赐还他们本该享有的作为人的权利。
底层秦人在剥夺与赐还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巨大价值,包括掠夺他国的财富,则都成了秦国包括秦王宗室在内的上层世族们享用的美餐。
当然,只要秦国能够一直在对外战争中取得胜利,底层的秦人就还能看到希望,也就能苟延残喘地活着,矛盾也就不会被激化。甚至,还会成为这个制度的护拥者,所谓「纠纠老秦,共赴国难」便是明证。Z.br>
这也是鲁迅先生所谓「暂时坐稳了奴隶」的阶段。
可一旦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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