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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三次任相

,均是由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权执掌,相互制衡;其中中书省掌出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尚书省掌执行。宰相大权亦不专于一人,由多人分权执掌。
    若是还沿用自唐一来的官制,基本上就没有蔡京弄权的机会了;故此,蔡京通过官制改革,变自唐以来三省分权为由宰相来总领三省,政务不由中书、门下共议,取消了制约机制,使得他自己得以专权。
    接着,蔡京又创立“御笔手诏”制度,将国初帝王内降手诏由中书、门下共议制度,变为宰相府独家审核下传,以至皇上御旨真假莫辨,违者动辄以“违制”定罪,形成了强悍自专、举朝结舌的独裁局面。
    蔡京为了抓军权,建置澶州(今河南浚县)、郑州(今河南郑州)、曹州(今山东荷泽)、拱州(今河南雎县)为汴梁之四辅,各屯兵二万,并任用姻亲宋乔年、胡师文为郡守。禁卒于正月给钱五百,较以往骤增十倍借以笼络军心。
    除此之外,蔡京还向徽宗建议,仿照周代“王姬”称号,一律称“公主”为“帝姬”。
    徽宗皇帝也觉“帝姬”称呼似乎更高大上,便予以采用。
    自此以后,北宋公主全部改称帝姬了。
    为了表彰蔡京的博学,徽宗还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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