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14 章
伤心,为了救他,跪求高人化成的乞丐,甚至吞食乞丐的浓痰鼻涕,最后嚎啕大哭时吐出一颗心脏,救活了丈夫。
全文不到2000字,大半篇幅都在描写王妻求人、道士收妖和王生好色,关于妖怪的外貌描写就一句“面翠色、齿如锯”,如果真照着来讲,未免太过无趣。
端秀觉得,要论改编,还是黄金时代的香港最厉害,因为特殊的政治、文化、历史和地理环境,人们的思想无限开放和活跃,那段时间的影视剧堪称百花齐放,各种经典影视层出不穷,当年看过的电视剧,20年后还能哼唱出它的主题曲,给人留下的记忆可以说十分深刻。
而后来各种翻拍的电视剧,在各种类似“建国后不准成精”的要求下,很多都被改编得面目全非,基本没有能超越前作的,除了噱头和花边,连主线内涵都能抛弃,糊的十分彻底,只叫人看得哭笑不得,百无聊赖,更别提给人留下什么回忆了。
香港曾经就拍过一部改编的画皮连续剧,虽然并不出名,可却给了当时年纪还小的端秀很深的印象,因为它即最大程度的尊重了原著,也丰满了里面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多才多艺的戏班台柱子云艳,因容貌丑陋,难得心中所爱,且经常遭遇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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