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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薛冰这事吧,她是还没来得及做出像是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之类的罪行,但加入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集团这一罪行,是已经成立了的。”
“依照共犯原则,哪怕并非犯罪集团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可只要是清楚明白犯罪集团的主要犯罪行为,并出于自主加入该犯罪集团的,那么无论他是否参与到犯罪行为的组织、策划、行动中去,都必须承担一样的罪名。”
当然,在具体处罚力度上可能会有所不同。
不过在薛冰仍然咬死不肯提供其他共犯相关情报的时候,向晓久狡猾地隐瞒了。
他和陆小凤强调的是:
“哪怕不是出于主观意愿加入的胁从犯,都要视其危害性和悔过行为,再判定是否不予同样罪名处置。
如薛冰这种,不只心甘情愿加入,还在朝廷大力打击追查的时候负隅顽抗的……”
向晓久叹了口气,问薛冰,也问在场的其他薛家人:
“你们知道红鞋子,单只是一个公孙兰就有怎样的罪名了吗?
而作为包庇她的共犯、对抗朝廷的薛家,又必须承担怎样的罪名,你们真的心里有数了吗?”
薛冰的脸色又白了三分,却硬是咬紧了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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