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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我在开封府坐牢(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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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页
手法,而且根据当时负责登记的衙役叙述,来送饭的人是一名年轻的女子,却并不是孙妈妈本人。
“想证明孙妈妈有罪,一是人证,二是物证。人证就是负责送毒饭的那名女子了,物证便是毒药。孙妈妈既然擅长使毒,那她一定有个地方藏着她专门用来杀人的毒药。至于人证,若此人没有被孙妈妈灭口的话,也可以试着找一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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