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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以法治成明君,以法治防昏君。

:“可是,不管你如何说,法家的权柄,更多将权利集中在君主手中,从而使得攥权的出现。”
    苏劫笑道:“不错,我秦国法制本就是借着君主之手,让君主之外,在无特权,但此前本侯也说过,立法为文本,行法为吏治,君权依旧至上,但吏治不清,便可收回其权,先生以为如何?”
    苏劫的意思是,名义上君主确实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但是天下之大,权利必然是在吏治手中。
    行了法制,在整治吏治。
    才是长远之途。
    仿佛打开了众人心中一直以来对法的误解。
    一个国家,对一个学说的运用,也有不同,看法也不同,何况百家。
    秦韩便是例子。
    但是,两国法制各国只能看其形,却无法懂其意。
    随着今日苏劫的解释。
    众人豁然开朗。
    其中最为感触的就是熊完。
    熊完喃喃道:“君主集权?王权之外再无特权?说的好啊,好啊,武侯今日之言,让寡人如雷贯耳。”
    众贵族更是心脏砰砰直跳。
    各国特使更是面色发青,苏劫的话还真的影响道了楚王,毕竟,秦国的强盛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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