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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4页

    薛宝琴这才露出个笑脸,看得出是真心的笑脸:“我也没做什么。”
    薛宝钗离开京都一个月之后,应天府上报了有关武举人击杀梅家二爷与小妾的案卷,案件翻转,小妾是个良妾,有聘礼有嫁妆,衙门有登记的那种良妾。
    小妾的娘家告状,言称,她们家女儿是被吴家冤枉,梅家二爷勾搭的不是这个小妾,而是她们家爱小姐,小妾是顶岗,而且,打死小妾与梅家二爷的不是武举人,而是吴家的家丁。
    应天府查有实据,人证物证俱全,物证就是吴举人女儿的私生子,人证就是这位小姐的丫头与奶娘。
    梅家二爷有了亲生骨肉,吴举人的幼女也嫁人了。
    从头到尾,只有薛宝琴最冤枉。
    薛宝钗给元春写了信,说是这事儿不是薛家查出来,薛潘原本要去吴家防火烧房,在吴家庄待了七日寻找机会,结果发现了这一桩幸密。
    吴举人的李代桃僵不仅瞒过了通政司,还瞒过了惠民署女官。
    云歌随即上折子请罪,言称自己无能误事,姑父娘娘的信任。
    通政司都没有察觉的案件,元春也不会苛责女官。
    元春往下看,果然是柳湘莲混迹酒馆茶楼,后来在一家野店听到传闻,说是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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