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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不愿意操心,只答应辅助新帝,不答应垂帘。
然后,有人要求选秀,并遴选皇后。
这一波人一是为自己,二是为新帝雍熙帝。
新帝即便不满十八岁 ,只要迎娶了皇后也算成年,辅政王就要还政新帝,不再干涉新帝主政。
太后也不再辅政。
新帝的圣旨,不再征求辅政王意见,也无需加盖太后的凤印。
小花精无所谓,遴选皇后又怎样呢,自己还掐不住皇后?
再者,元春也不准备干涉朝政。
她唯一心意,就是要求新帝把提高女子地位的有关政令,写入大月朝律令,而不是附加律条。
小花精完善了大月律法,把大月律令第一条:杀人者死,增加批注,含夫杀妻。
原本夫杀妻,发配三千里,囚五年至十年。
妻杀夫斩立决,伤夫,秋后问斩。
律法对女子十分凶残。
元春增加三条,保证妇孺权利。
其一,取消贱籍。
女子犯罪或株连,不再贬贱籍,处罚不分男女。
其二:女子享有受教育、科举、择业、立户的权利。
其三,拐卖买卖妇孺,斩。□□掳虐妇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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