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由于历史、社会、地理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存在大量贫困人口,扶贫工作一直是我国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长期以来,我国扶贫工作的重点一直是区域性扶贫,没有识别到户。从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主要扶贫对象是国家或省确定的贫困县,2001年开始转向15万个贫困村,2011年又确定了14个连片贫困特区。由此可见,我国扶贫长期以来都是以贫困地区的区域开发为主要手段的。
但是,随着时代发展,区域性扶贫不再符合我国国情,再加上其固有缺陷,实施精准扶贫势在必行。精准扶贫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贫困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思想,也作也是我国减贫的新工作机制和工作目标。
然而贫困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想要解决贫困问题,实现到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的目标,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中提出“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鼓励其参与社会扶贫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环节,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
一、精准扶贫的含义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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