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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把杰斐逊交出来

在就凭两把小刀就完全控场了。
    是两把,不是一把。
    插在桌上的那把匕首,直到此刻还在那里轻轻晃动着。
    残忍杀害外国友人山姆大叔的凶器,是另一把。
    所有人都这么听话,这倒并不出乎于武二郎的意料之外。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倒不是说大宋京畿人民群众全都是毫无战斗力的弱鸡。
    这问题其实是出在司法制度和法制观念上。
    私设公堂无疑是严重的罪行。在二十二十一世纪以私刑拷打或虐杀任何人,也都是犯法的。不管对方是有辜还是无辜。即便是抓着了十恶不赦的通缉要犯,民众也只能将其扭送派出所。民众无权私自裁定该犯的死活。
    正是这样的律政措施,导致了见义勇为的中二年青人找不到出路。
    打击犯罪的时候,谁特么掌握得住适度还是过度那么奇怪的分寸感啊。现在你告诉我打死了通缉犯算我私设公堂,我特么的遇到通缉犯也就只好假装没看见了。除非这通缉犯特别软弱,轻易拿捏得住,也许会考虑出手赚点赏金。
    倘若对方是个有脾气会暴走的,那还是算了吧。
    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是打起来就很容易失控。一旦失控打到对方伤残之后,见义勇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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