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七 无聊的争吵
文敏到第二层各间看了一遍,没有看见王行义、郁香英。便上第三层大厅,只见王行义与郁香英在一边喝茶一边谈话。郁香英说:“小时候的事我记忆犹新,终身难忘。”
文敏跑了进来,忙问:“小时候的什么事?”
郁香英吃了一惊,文敏怎么这么凑巧就来这里?她淡淡地回答:“这是我与行义的个人**,怎能告诉你?”
“个人**!那一定是搞不正当的事,对吗?”文敏不高兴地问。
王行义见文敏已回来,又碰巧见他与郁香英在这里私谈,知道文敏一定心中不高兴。见文敏这么说,不禁面红耳赤起来,说:“文敏,不要胡乱猜疑,疑神疑鬼的。你无中生有,那是污蔑人家。”
文敏生气地说:“郁香英说谈的事是你们的个人**,不能告诉,这当然是搞不正当的事才不能暴露,我难道说错吗?”
“个人**不能单指搞不正当的事。”王行义说:“比喻说,借钱,也不能告诉别人,难道借钱是搞不正当的事吗?二人共同商议去做一次无名英雄,也不能告诉别人,这无名英雄难道是搞不正当的事吗?偷把钱放入人家衣袋里,这难道也搞不正当的事吗?你应该一分为二看问题,不能说这样的话,去污蔑人家,抨击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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