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教导商鞅
秦国那时基本是无法可依,完全以权代发,商鞅大行其道,将刑名之术搬到了陈旧的秦国。忌惮于商鞅的残酷刑法,民众不敢懒做,更不敢偷盗,耻于私斗,勇于公斗。
商鞅的刻薄少恩在其变法的过程中暴露无疑,法不容情在法制社会的今天看来是很在理的,但在以权治国的古代社会无疑是过分的。不论因何触法,知道你触犯了他订下的法规,你就得受罚,没有任何理由,一时间多少人因此饱受皮肉之苦,多少人因此满怀怨恨而终,多少人因此亡命天涯。最触痛当局的无疑是对他们的权利威胁,太子不留神犯法,商鞅竟刑其大夫,黥其师。诚然此举能令人信服,但何尝不在给自己下套,在一切为己的社会里,无疑商鞅是不懂得变通的人。
高冲生怕商鞅将在秦国变法用的那一套,原封不动的用到幽州营州,真要那样,就不仅仅是给商鞅他自己找麻烦,而是给自己找麻烦。
高冲需要的是一个治国能臣,而不是一名酷吏。所以高冲再三叮嘱商鞅。
“是,大人放心,小人一定谨记大人教诲。”
高冲点头:“以后你有什么事可与孟起商议,不可独断专行。”
“是,小人谨记。”
高冲起身,拍拍商鞅肩膀,“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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